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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 检测能力及分包声明

 5.3    实验室应规定符合本准则的实验室活动范围,并制定成文件。实验室应仅声明符合本准则的实验室活动范围,不应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。


条文理解:

实验室对外提供的检测服务,包括从事的领域、依据的标准/规范、能力范围等应符合认可准则的要求,并在管理体系文件中标明,实验室自身不具备能力,仅通过分包完成的活动,不应作为自己的能力对外宣称。

本中心对外提供的检测服务,包括从事的领域、依据的标准/规范、能力范围等应符合认可准则的要求,并在管理体系文件中标明(附录2本中心申报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一览表),本中心自身不具备能力,仅通过分包完成的活动,不应作为自己的能力对外宣称。

 

准则详解

GUIDELINES